广组〔2013〕59号
各乡镇党委、县直各单位党组织:
为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,今年8月份以来,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,截至目前,在职党员基本做到了应报到全报到,活动取得了初步效果。但也存在社区主体地位没有体现、在职党员参与意识不强、组织活动没有计划性等问题,为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是及时开展自查。少数单位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存在“带报到”、“被报到”和不按居住地社区报到的现象,且在个人情况登记表内未注明个人特长及意愿。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开展自查工作,主动和社区联系,了解本单位在职党员报到情况,对上述不符合要求的,督促在职党员认真对照实施意见,及时整改并完善相关信息。桃州镇所辖社区要做好信息的收集、维护和反馈工作。
二是科学制定方案。桃州镇所辖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居民需求,详细制定在职党员进社区实施方案和活动计划,明确活动时间、内容及具体负责同志,原则上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活动。对在职党员较多的社区,要依据党员的职业特长和个人意愿,并结合社区需求,对党员进行分类编组。可按照“义工型”、“帮扶型”、“咨询型”、“应急型”分设四个大组,下设“义诊义治、义务巡逻”,“帮困解难、法律援助”,“政策咨询、技术推广”,“维持秩序、抢险救援”等志愿服务小组。每个小组原则上不超40人,设组长、副组长各1名,并依据社区计划安排制定本小组的活动计划,报社区备案。
三是认真组织活动。社区和各小组要依照活动计划,有序开展活动。在开展活动前,各社区要通过手机信息平台将相关信息发送给在职党员,由在职党员根据活动内容及自身实际,自行选择是否参加;活动中,各组组长负责组织在职党员到所辖社区开展活动,社区要对在职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记录,建立工作台账。对长期不参加活动的在职党员,由组织部或县直工委反馈给在职党员所在单位,并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其进行批评教育,督促其积极参与社区活动。
四是落实工作责任。桃州镇所辖社区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作为推进社区“网格化管理,组团式服务”的有效抓手,作为提升社区管理服务的有效途径,切实增强主体意识,担负起工作谋划、活动组织和资料整理等工作。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在职党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督促,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沟通,了解本单位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。县直工委要加强对各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,并作为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。桃州镇党委要加强对所辖社区的工作指导和支持帮助,共同做好活动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协调等工作。
五是强化活动宣传。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对在职党员“进社区、亮身份、尽职责”活动的宣传,把有关要求传达到每名在职党员。要总结交流开展活动的好做法、好经验,及时选树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先进典型,激发在职党员的参与热情。要充分发挥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、宣传栏等阵地的作用,加大宣传力度,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
中共广德县委组织部
2013年1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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