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〔2014〕15号
各乡镇党委,县直各单位党组织:
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,经研究,决定成立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。其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吴爱国(县委书记)
第一副组长:葛建荣(县委副书记、县长)
常务副组长:何 田(县委副书记)
副 组 长:刘根水(县委常委、纪委书记)
刘 群(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)
王爱庆(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)
成 员:薛 勇(县委办主任)
巫会友(县政府办主任)
吴永木(县纪委常务副书记、监察局局长)
陈文杰(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)
崔 勇(县委组织部副部长、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)
王浩明(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)
许启迅(县直工委书记)
张瑞麟(县发改委主任)
程建中(县教体局局长)
吴宗萍(县财政局局长)
沈庆平(县委组织部副部长、人社局局长)
宁向阳(县审计局局长)
张春林(县经信委主任)
谢志坚(县国投中心主任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王爱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
2014年1月27日
皖公网安备 3418220200009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