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乡镇党委、县直各单位党组织:
3月17日-25日,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组成督查组对县开发区、桃州镇、誓节镇、卢村乡、四合乡、新杭镇、政协办、水务局、交通局、卫生局等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督查总体情况
从抽查情况看,自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召开后,各单位迅速启动,结合实际,制定了较为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,召开了动员大会,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。在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环节,绝大多数单位制定了集中学习计划安排表,党员干部按照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、专题辅导与案例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开展集中学习活动,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。党员领导干部走访和征求意见活动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。
县政协办公室、卫生局第一环节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的计划细致,规定动作做的到位,活动开展的扎实;开发区宣传氛围浓厚,有宣传标语、宣传栏,还设计制作高炮宣传;桃州镇集中调研走访活动开展扎实,组织党员干部下基层、听民声、解民忧;誓节镇召开十次不同对象的征求意见座谈会,并对意见建议进行了总结梳理,边学边改,制作了包含17项内容的《党员自主登记表》和16项内容的《党员家庭承诺选项及党员自我承诺登记表》,强化普通党员的党性意识;卢村乡集中学习记录规范,学习笔记记录认真、详细;四合乡邀请多名专家教授开展专题讲座,通过制作“一小两大”告示牌,设置在党员干部家门口,发动群众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和评议;县政协办公室、卫生局第一环节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的计划细致,规定动作做的到位,活动开展的扎实;县水务局认真开展党员干部承诺活动;县交通局利用公交车、出租车电子屏和公交站台等载体进行活动的宣传,针对走访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,做到边学边改。
二、督查过程发现的不足
(一)共性问题
1、宣传氛围还不浓。大多数乡镇几乎看不到一条宣传标语,甚至集镇中心和政府内都没有宣传设施和宣传氛围;部分活动单位虽然在自己的门户网站创设了活动专栏,但是栏目内容不充实,更新不及时。
2、活动开展统筹不紧凑。未将第一环节的各项工作统筹起来开展,仅就学习开展学习。未将廉政警示教育、公开承诺活动、理论测试、选树先进典型、撰写心得体会、“好干部标准大讨论”等学习交流活动统筹结合起来开展。
3、意见收集整理不及时。主要表现在前期征求意见或走访过程中,没有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汇总起来,未建立有效的问题处理反馈机制。
4、村、社区活动开展不够扎实。村一级组织对活动认识较为模糊,工作主动性不强,结合实际不紧密,对活动没有做细致的谋划。
(二)个性问题
1、学习活动开展不扎实,记录不规范。开发区活动开展的记录不全;集中学习计划未下发;部分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或过于简单,或与学习计划不一致,或没有及时跟进,或与走访民情日记记录相矛盾。誓节镇学习笔记记录不全,且班子成员学习笔记记录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不一致;四合乡学习计划不够详尽,安排的集中学习时间达不到要求;桃州镇、新杭镇没有制定集中学习计划,集中学习进度缓慢,桃州镇仅利用每周一次党政领导例会学习;交通局集中学习时间的安排与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要求不一致,会议记录未能真实反映集中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。
2、调研走访不实、记录不完善。走马观花,浮在面上,对走访对象家庭情况不甚了解,解决问题一栏没有实质性记录,存在赶进度敷任务现象,没有把活动精神落到实处。卢村乡、四合乡、新杭镇、交通局调研走访民情日记记录的内容过于简单,内容填写不完整,不详实;卢村乡一天走访的户数过多。四合乡走访时间与全县科级干部轮训会议时间有冲突。
3、村一级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不及时。没有按照要求及时部署和开展,或开展进度迟缓。新杭镇所有村(社区)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尚未召开。
4、开展活动与工作矛盾处置不当,不能摆正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,或不能做到“两不误、两促进”,顾此失彼、疲于奔命。水务局近期因参加省、市相关业务评比导致教育活动第一环节工作开展滞后,进度缓慢。
(三)督导方面的问题
1、督导组存在自身学习钻研不够。对相关文件精神研究不深,领会不透彻,业务不熟,致使不能够很好地指导所督导单位开展活动。
2、督导工作不到位。个别督导组不能够真督实导,对督导单位的活动安排没有深入进去,没有细致研究,浮在面上,应付差事;有的督导组工作责任心不强,怕别人不高兴,怕得罪人,对督导单位存在的问题没有很好地指出。
三、改进建议
1、开展“回头看”,对集中学习开展不够扎实的单位,要及时地补缺补差,确保整体推进。
2、明确乡镇的主体责任,指导推动村一级组织深入扎实开展好活动。
3、加强工作督导,严格程序,确保质量,充分发挥督导组的督查指导作用,助推活动有序推进。
4、强化问题导向,建立问题处理反馈机制,在“实”字上下功夫,在解决问题上见成效,确保活动不走过场。
5、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,做到两促进、两提高。
报: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、县委常委、县委督导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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